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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取专家由招标人的一名工作人员承担计算机操作和联络专家的工作,省计委项目处一名同志负责监督。
二、一般项目应按专家库设定的程序随机抽取;特殊项目需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的,监督人员应核查是否已经批准。
三、监督人员应核查开标时间,专家抽取时间与开标时间间距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
四、抽取专家后,操作人员应首先核查专家是否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是否是招标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是否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其次落实专家是否可以按时参加评标,联系专家只可告知专家参加会议地点和时间等,在专家报到前不得向其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项目的情况。
经判定专家具备参加本项目评标条件,专家名单不得更改。
五、专家确定后,监督人员应核查专家人数是否占评标小组人数的
2/3以上,评标小组人数是否为 5人以上单数。
六、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专家名单,开标前专家名单保密工作由抽取专家的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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